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现场确认,现将长安区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工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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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长安区2021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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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按照申请人网上报名登记的通信地址进行邮寄(单号详见附件),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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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邮寄实行收到付款,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自行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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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申请人网报时登记通信地址不准确、联系电话有误、收件人信息错误或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及时送达的,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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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实施区域管控,教师资格证书可能会延迟到达,请耐心等待。
咨询电话
长安区教育局工作人员
17765034286
长安区邮政公司负责人
13335391005
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教师资格证邮寄单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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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