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西安国际港务区
区级审核点信息及各类人员信息审核所需资料
一、区级审核点信息

二、各类人员信息审核所需资料
(一)本区正式家庭户籍适龄儿童
全家户口簿(不能证明家庭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等其他佐证材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小区业主需提供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户籍证明
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子女户籍随父母一方者,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
2.居住证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十区内有房产,户籍未落在其房产上的,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尽快将子女户籍转到实际房产上,按照学区划分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国际港务区购房未交房的,在国际港务区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租房合同、社区或村委会居住证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国际港务区内无房产的,在国际港务区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租房合同、社区或村委会居住证明。
(三)随迁子女
1.居住证明
(1)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①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国际港务区的居住证。
②租房户提供有效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③购房户提供在国际港务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现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2)周至县、蓝田县和鄠邑区户籍在国际港务区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需提供:
①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国际港务区居住的有效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②购房户提供在国际港务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现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2.户籍证明
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及复印件(随迁子女户籍随父母一方者,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
2023年小学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父母要提供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或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并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籍信息核验。
3.务工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国际港务区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法人为随迁子女父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父母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和实地查验,流出证明原件及其他证件复印件用于存档。
(四)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按照《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附件4)相关要求,根据不同准入类对象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到审核点参加审核。
(五)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按照优抚对象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有关文件,由优抚对象前往相应市、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申报。经市、区相应业务部门核准后,由国际港务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相应教育优待政策办理入学事宜。
(六)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
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七)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根据集体户籍适龄子女、随迁子女等相应政策,分类准备相关材料办理入学事宜。
(八)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外籍中小学学生一般指父母在国际港务区工作的随行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学生,父母应作为法定监护人,学生应与父母一起居住。
由外籍学生家长持监护人和外籍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外国人居留证》及复印件、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到招生办公室审核点参与信息审核。
三、注意事项
1.信息审核不分先后顺序,家长务必合理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日期内按照要求参与信息审核。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审核时所提供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适龄子女在国际港务区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提供证件不全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全所需资料,未及时补全及审核未通过者按照《义务教育法》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4.本次信息审核仅涉及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信息审核后,家长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区教育主管部门电话通知入学结果。

西安义务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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