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照顾类政策
我市贯彻落实《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和市政府有关意见,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消防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籍考生、三侨考生(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等考生)、西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事业办学单位子女等执行照顾类政策。
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所有政策照顾的考生须为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也就是说考生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即可享受西安中考照顾政策。
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如何设置?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
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同一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
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长安区、鄠邑区等五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和蓝田县、周至县等二县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五区二县省级示范高中
能在城六区招生吗?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和周至县的省级示范高中可在城六区招生。
高一新生如何建立学籍?
普通高中学籍建立严格按照《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进行,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可申请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